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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8 查看:1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大会精神,落实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领导”相关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教材,对标“马工程”教材建设,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二)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以提升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为前提,能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以及课程体系改革相结合,凝练教学改革成果,同时体现行业最新动态及需求,具有显著应用型特征。
(三)凸显专业优势特色。优先建设具有我校专业优势与特色的教材,依托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础,建设符合学校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内涵的精品教材,为学校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供一流的本科教材支撑。
二、申报类型
教材建设类型分为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两种。
1.纸质教材。该类教材与最新人才培养方案配套实施,结合专业内涵建设,科学设计并更新课程知识体系,为适合学生进行系统学习的纸质版教材。
2.新形态教材。该类教材指以纸质教材为核心,通过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将多媒体的教学资源与纸质教材融合的一种教材建设模式。该类教材可有效服务于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帮助教师实施启发式、引导式教学。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且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材建设的教师组成,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曾作为主讲教师讲授该教材使用课程两轮及以上。
2.项目组参编人员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主编人员限申报1项,参编人员同时参编项目不得超过2项。
3.申请立项建设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须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对已有教材初稿的项目进行优先立项。
4.自治区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优先建设。鼓励编写能体现学校专业优势和与学校人才培养适应性强且教学急需的应用型教材,鼓励跨学院、跨校联合编写教材,鼓励教师与行业合作编写实践教材。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校级教材立项建设的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各单位初评。各单位对申报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分析教材编写必要性和教学适用性,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及《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定。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
4.结果公示和立项。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学校计划立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5项,并对立项的项目给予5万/项经费资助,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各单位限报1项,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由教务处负责执行。
请各单位登录学校教科研平台(https://imac.kypt.chaoxing.com/)进行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最晚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k3719@163.com。
联系人:金超 赛汗塔拉
联系电话:3598337
办公室:云谷校区行政楼209室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13至2023-11-2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