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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8 查看:11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及数量
本次立项建设课程类型为: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其中,在线开放课程拟建设5门、混合式课程拟建设10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拟建设1门,学校将择优对建设基础好、建设质量高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国际化打造,已经立项建设的校级、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范围
学校所有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均可申报。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下设课程优先建设。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应彰显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具备完整的教学内容结构和知识体系,申报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应具有三学期及以上教学实践周期;申报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
2.课程应具有稳定的教学团队,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每位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课程教学设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全面,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5.课程内容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建设要求
1.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教学视频应该满足慕课教学模式要求,符合国家幕课建设标准,按教学知识单元录制,每个视频针对1~2个知识单元,要求内容结构完整。每个视频片段5-15分钟为宜,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视频(不含素材)录制总时长不超过400分钟;混合式课程的教学视频按照课程学时录制:32学时的课程不超过120分钟,64课程的课程不超过180分钟。
2.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要保证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且建设项目应为网页在线版,技术规范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版)》执行。
3.建设任务原则上在2024年12月底内完成,课程建设结束由教务处统一验收认定,方可在相关平台开课。课程建设应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或规范性问题,严禁任何违法或不良资源的传播。
3.课程负责人应积极开展课程后期建设与应用的各项工作,及时更新课程内容,注重课程宣传推广,并定期向学院、学校汇报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在课程上线运行期间合理组织学生考勤、线上答疑、组织讨论、作业批改、线上测验及考试等环节的线上教学活动,定期维护学生学习数据。课程的教学设计符合翻转式、混合式教学模式客观规律,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新模式。
五、保障措施
1.本次立项建设课程录制统一由学校采购的制作服务供应商提供拍摄技术支持,所有费用由教务处统一支付。
2.本次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和混合式课程在平台运行的前两次,学校认定其双倍教学工作量。
3.学校为立项课程的教学团队提供学习、培训机会;教师在实施课程建设和运行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将纳入相关评优、优选申报工作。
六、申报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登录学校教科研平台(https://imac.kypt.chaoxing.com/)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2),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各单位。
2.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课程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确定推荐的课程在学校教科研平台进行审核,并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向学校推荐。
3.各单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版)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金超 联系方式:3598337
附件:
1.内蒙古艺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内蒙古艺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14至2023-11-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