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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金波  发布日期:2024-06-30 查看:12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题范围与立项类别
(一)选题范围。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包括: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研究,实践教学改革和能力培养研究,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育人模式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六方面,具体可参照《2023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 立项类别。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围绕立项指南自主确定选题进行申报。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
(一)立项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教辅单位。
(二)立项数量
6个研究方向拟立项40项,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23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改项目各选题立项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申报条件
项目第一主要完成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鼓励跨区域进行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同时鼓励跨院系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师生联合申报。
1.项目主持人。每个申报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64学时。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2.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应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并且鼓励在校本科生参与科研任务;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
3.申报限制。项目主持人只可申报1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已获批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各类教育教学项目,不重复申报。获批2021-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在题目和研究内容完全不同的情况,可以申报2023年教改项目。
4.成果要求。2023年全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成果至少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其他成果形式可视研究增减。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对于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学校将给与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3000元进行资助。
五、申报流程
申报教师登录学校教科研平台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同时协助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版申报书上传至学校教科研平台并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项目管理
1.过程管理。学校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组须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学期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得随意变更。因人员调离、身体原因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进行咨询。联系人:金超,联系电话:3598337,联系地址:云谷校区行政楼2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23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改项目各选题立项名额分配表》
3.《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16至2023-12-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