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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2-17    查看:12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立项类别

(一)选题范围。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包括:学校“2235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实践教学改革和能力培养研究、课堂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研究七方面,具体可参照《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 立项类别。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围绕立项指南自主确定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校所有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二)立项数量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拟立项30项。

三、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鼓励跨区域进行校际、校地、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1.项目主持人。每个申报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鼓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教务办负责人进行申报。专任教师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64学时。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2.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应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负责人)。

3.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1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已获批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各类教育教学项目,不重复申报。

4.成果要求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成果应至少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立项指南中1和6两类项目可以调研报告、解决方案等形式结项。其他成果形式可视研究增减。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将结合学校当年经费拨付情况及项目结项情况给与经费支持

、申报流程

申报教师登录学校教科研平台(https://imac.kypt.chaoxing.com/)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协助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版申报书上传至学校教科研平台并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15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项目管理

1.过程管理。学校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组须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定期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得随意变更。因人员调离、身体原因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进行咨询。联系人:金超,联系电话:3598337,联系地址:云谷校区行政楼2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614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6-14至2024-09-1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